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团队 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习会

来源:发布时间:2022-04-27阅读量: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发布之际,426日下午,学校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团队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习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分会理事长,学校发展咨询委员会主任、高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周建松教授应邀出席指导,高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正江主持学习会,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团队成员、相关人员参加学习研讨。

周建松教授结合学习理解作主题指导,他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职业教育法》修订的过程是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在职业教育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职业教育法》修订坚持立法和改革发展进程相同步、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使立法更具及时性、前瞻性,也更有针对性、操作性。

周建松教授主要结合《职业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这“三个前提”作了深入分析,又围绕“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这“五个坚持”作了详细分享。然后,他着重围绕第二章职业教育体系第十四条的内容,用“适应”“融合”“并重”“融通”“贯通”“服务”六个关键词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行了阐述。此外,他结合对第四章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第三十三条“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的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部分专业,符合产教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等条件的,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的学习理解,和与会人员一道进行了研讨交流。

学习会上,与会人员通读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大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前后修改或增加的内容进行了重点交流和研讨。

通过聆听指导和学习交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团队成员进一步加强了对《职业教育法》的理解,下一步,团队将充分发挥研究的资源和优势,做好职业教育研究和宣传推广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51日起施行。根据计划,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团队定于5月第二周即《职业教育法》确定的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举行下一次双周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