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以“尊重”为起点

来源:发布时间:2016-12-13阅读量:418

    “人是教育的对象”,教育离不开对人性的探讨。自古以来,人们谈论教育时,都会问及人性问题,比如,人是可教的吗?什么样的人最容易教?教育最终要实现的是怎样的人?王世元在《教育文化构建的人性基础》中深入剖析了人类本性的学理基础,并从公民素养、学校教育、个体成长三个维度提出理想的教育文化的基本特征。这是一本以“人类本性”为切入点,具有强烈的教育实践关怀,融合多学科理论,深入探究“何为理想的教育文化”的学术著作。令人耳目一新的是,在理想的教育文化的构建中,“尊重”被视为最基本的法则。

    “尊重”是教育进步的“助推器”

    尊重,顾名思义,有“尊敬、重视”之义,是一种由心而生并表现于日常言行中的价值品质。“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是一种尊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一种尊重。“尊重”一词的核心在于以平等的心态对待他人,能够不卑不亢、换位思考、推己及人。它是人际关系正向发展的动力,是和谐的人际关系所必须具备的精神特性。

    教育改革以尊重为起点,就是在尊重的基础上,遵循适度原则,培养孩子健康的心灵,打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王世元认为,如果“尊重”概念及其内涵,能够在学校组织进一步得以强化,为未成年人在社会治理中树立践行“尊重”的楷模,那么,当生命个体成长为成年而进入社会各级组织后,“尊重”便成为每个生命个体思考问题、做出判断的逻辑基础,成为行为举止的习惯。

    在教育学的发展历程中,有三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著作,分别为柏拉图的《理想国》、卢梭的《爱弥儿》和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柏拉图强调通过教育培养出能够统领国家和社会的哲学王;卢梭主张通过自然教育培养出独立自主的自然人;杜威鼓励儿童主动探究,通过探究获取知识和经验。由此可见,教育进步的脉络是个体与国家关系的动态发展,由最初的个体从属于国家,到卢梭倡导的回归人的天性,再到后来民本主义将个体和国家有机统一起来。教育的进步在于人与人、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尊重。哪里的教育强调尊重,哪里的教育就更为进步;哪里的教育践踏尊重,哪里的教育就比较落后。尊重,在某种意义上,是推动教育进步的一只“看不见的手”。

    一方面,这只“看不见的手”推动个体走向自我实现,追求真善美的人生价值。另一方面,这只“看不见的手”推动国家走向民主文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无论是个体还是国家,“尊重”都是使得它们向真、向善、向美前进的推动力。

    “尊重”是教育生态的“常青树”

    “尊重”是教育生态中的关键环节。事实上,教育生态并非一个明确指向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解释。从主体的角度看,教育生态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从阶段的角度看,教育生态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从模块的角度看,教育生态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因此,教育生态主要指的是在教育的不同主体、不同阶段、不同模块之间处于一种有机联结的关系,它们之间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互相影响、相互建构的关系。王世元认为理想教育文化将从公民素养、学校教育和个体成长三个方面去实现,其中,“尊重”“民主”“责任”“科学”构成最佳公民素养。然而,在一系列的关系链中,“尊重”是“常青树”,它具有自身屹立不倒的独特价值。

    第一,“尊重”意识能够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教育生态中有不同的群体参与,包括教师、学生、家长、校长、管理者等。这些群体之间的关系良好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教育生态的性质。在家庭中,每个成员具备尊重,家庭组织是和谐的、幸福的;学校将尊重放在首位,未成年生命个体才有可能实现最优化成长;社会在尊重基础上,也才有可能是和谐的、理解的、友好的和善意的。

    第二,“尊重”能够保护知识产权,形成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尊重自己及他人的劳动成果,是“尊重”的重要内涵及应有之义。我国在进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中,一直步履维艰。稍有留意,就会发现“中小学生代写作业”“大学生论文抄袭”“大公司剽窃小公司创意”等现象频繁出现。这种“谁创新谁倒霉”的社会现象,表层问题是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不足,深层问题则是我国公民尚未养成真正的科学精神。那种不尊重自己及他人的劳动成果的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更是不科学的。“尊重”没有落到实处,科学精神也就无从养成。

    “尊重”是教育评估的“主旋律”

    随着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深入,教育评估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认可。王世元在书中提到:“我迫切地意识到急需引领教育改革的理论突破,重构‘互联网+’背景下的教育文化,以便找到适合人性的、对教育评价的依据。”在他看来,教育评估要站在“引领教育改革、重构教育文化”的高度,把“尊重”作为教育评估的主旋律。

    首先,教育评估要尊重每一个生命主体。教育评估不同于产品评估,不能将师生当作冷冰冰的机器。一方面,教育评估要尊重青少年儿童,尽量兼顾到每一个学生的差异;另一方面,教育评估也要尊重教师主体性。其次,教育评估要尊重中小学校办学规律。在学校中,教学是主阵地,学校其他工作都应围绕这一工作而展开。最后,教育评估要尊重评估结果,注重转化运用。(作者聂延军,系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