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院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专业申报

来源:发布时间:2016-03-24阅读量:991

近日,淄博职业学院发布通知,对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的申报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

根据通知要求,拟申报校企合作专业的相关专业应符合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一般应为学院重点建设专业,或支持区域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发展所需专业。合作企业则应在相应产业领域具有良好资质,技术力量雄厚,有实训基地可供学生实习,其主要业务应与专业人才培养岗位一致。

校企合作专业设置由各系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经学院领导审批后,再由系院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要规定合作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周密的教学和实训计划,双方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工作。同时,校企合作专业的学费标准、招生计划等均须经学院审核后报省相关部门审批确定。

专业所在系院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同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在满足基本理论与技能培养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将企业培训教材和实训体系融入教学过程。

设置校企合作专业目的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这些专业的设置,学院可充分借助企业优质资源,改善实践教学,提升教师队伍水平,同时积极发挥学院专业优势,为企业开展员工培训、产品升级、技术创新,以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实现校企合作的互利共赢。(淄博职业学院供稿)